1、定义
对公“财付通”是长安银行为单位存款人推出的基于统一管理多账户下资金,满足存款人规范资金使用,提高收益需求的一款产品。
2、适用范围
对公财付通签约账户统一对外一套账户资料、一套预留印鉴、一套对账单和明细账,统一在签约账户名下出售结算凭证,便于客户管理资金和主管部门的监管。签约客户可在签约账户(主账户)下开立多个子账户,按照单位存款结算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和核算。实现对公客户集中管理、提高资金收益的目的。
3、计息规则
参照一般的单位存款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
4、办理条件
(1)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结算账户、一般存款结算账户以及专用存款结算账户的单位存款人可以申请签约对公财付通。
(2)存款人账户状态为冻结、封存时不允许签约对公财付通。已在本行签约集团客户、法人账户透支、支票授信、对公理财和协定存款的单位存款人,禁止签约对公财付通。
(3)签约对公财付通后,单位存款人可在签约账户下开立多个活期子账户以及定期、通知、协定存款等定期子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