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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上银行申办流程

个人网上银行申办流程

l. 凡年满18周岁的客户办理个人网上银行开户、修改、申领和更换e宝、申请和下载证书、变更网银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业务,应由客户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为办理;未满18周岁的客户应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办理时应出具客户本人和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其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 “客户”指本人或其监护人,“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其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对于未满18周岁的客户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柜员应指导其监护人在申请表“客户确认”栏中注明“监护人代办”,填写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身份证件号,并在签名处签名确认。

3.  客户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必须填写《长安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业务申请表》,提供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示所需注册的个人结算账户或长长卡,该申请表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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