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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发行3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获批

发布时间:2019-01-23 16:27:47 作者: 点击次数:

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补充资本,是长安银行2018年确立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行首次运用资本工具补充二级资本。有利于进一步充实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扩大信贷投放空间,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总行高度重视此次发债工作,成立二级资本债券发行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充分调动内外部资源,协调相关力量,精心制定方案,全力积极申报。在政府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行发行3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成功取得监管批复和行政许可。

2018年11月14日,陕西银保监局筹备组下发了《关于同意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复》,同意我行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2019年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我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

此次我行获批发行3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我行经营管理成果的高度肯定,也是对我行可持续稳健发展的大力支持。我行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统筹安排,进一步做好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和后续管理工作,提升资本运用和资本管理水平,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工作,为我行成立十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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