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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金融

深化扫黑除恶 建设平安社会

发布时间:2019-01-22 20:51:53 作者: 点击次数: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扫黑除恶的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城,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共创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深化“扫黑除恶”行动,弘扬正气维护稳定;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勇敢检举揭发一切黑恶势力犯罪行为,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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