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住房开发贷款系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2、用途
用于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3、提交材料
(1)借款人基本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只提供一个有效证件);借款人公司章程、信用机构代码证;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告)。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依据实际经营期限提供财务报表;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及变更注册验资情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或其授权机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文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项目立项、环保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房地产贷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通知书;
(5)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证明资料。
(6)在项目中担当重要角色的其他参与人履约能力的相关资料及合同、意向书、承诺函等。
(7)提供贷款担保相关资料。
4、业务流程
(1)借款人向长安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长安银行受理借款人申请并对项目进行评估。
(3)贷款上报审批。
(4)签订相关合同并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