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9)96669
个人网上银行
企业网上银行
1、定义
应收账款担保融资业务是指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将符合规定的应收账款权利质押给长安银行,并由长安银行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授信业务形式。
2、适用范围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仅用于满足借款人的流动资金需求,贷款应有明确、合法的用途
3、提交材料
借款人向长安银行申请应收账款担保融资业务,除提供借款人基本材料以外,还应提交应收账款的产权证明资料:真实有效的商品交易(服务)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单据(如有)、验货单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收账款明细情况;通过国际或国内质量认证的证明材料;买方的基本情况;与买方前期已完成交易的合同及结算证明等。
4、业务流程
(1)借款人向长安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长安银行受理借款人申请并进行审查。
(3)上报审批。
(4)签订相关合同并发放贷款。
【关闭】
网站导航 | 法律声明 | 廉政信箱 | 联系我们 | 网点地址 | 诚聘英才
长安银行版权所有Copyright©2009 All Rights Reserved.陕ICP备11007555号
服务电话:(029)96669、40005-96669(信用卡业务) 邮编:710075 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13号朗臣大厦
本网站已在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备案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2554号
本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