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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被省级税务部门评为“陕西省2017年度A级信用纳税人”

发布时间:2018-06-15 09:24:00 作者: 点击次数:

为激励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升社会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近日,省国地税在联合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集中开展采集、评价、确定、应用后,发布了我省2017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我行被评为“陕西省2017年度A级信用纳税人”。

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税务局对纳税人的纳税资信作出等级划分,并根据其信用等级,实施相应的管理。其中,A级纳税人,可享受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办税“绿色通道”、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勾选认证等多项便利。

2017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选工作采取了比往年更全面、更严格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等经常性指标和税务检查、纳税评估等非经常性指标近百余项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从100分起评。

我行2017年度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开展各项涉税业务、及时报送涉税信息,各项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合规,未出现扣分情况,总得分100分。此次获评“A级信用纳税人”,是税务机关对我行纳税忠诚度、贡献度及税收管理工作的肯定与褒奖。我行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快自身发展步伐,继续发扬依法诚信纳税精神,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以诚信纳税回报社会,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建设诚信纳税体系,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纳税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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