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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示

关于对部分非自然人客户采取控制措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04 16:36:11 作者: 点击次数: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行将对部分非自然人客户(单位客户)采取控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9年7月24日起,对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非自然人客户(单位客户)主证件有效期过期超10天的,将关闭该类客户非柜面交易(非柜面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OS、ATM等自助渠道);主证件过期超30天的将中止业务办理。2019年8月21日起,对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非自然人客户(单位客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受益所有人、联系人证件到期超过90天的将中止业务办理;对于基本身份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客户将采取但不限于暂停非柜面渠道交易,只收不付或不收不付,直至终止业务关系。

我行将通过手机短信、网上银行渠道,对以上客户进行提示,请您收到相关提示后,尽快持相关资料前往开户行更新、完善身份信息。公示期2019年7月4日到2019年7月24日。如有疑问,详询开户行或客服029-96669,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019年7月4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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