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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示

关于长安银行存量常规积分到期清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0 08:37:54 作者: 点击次数:

尊敬的长安银行个人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长安银行的关注与支持,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特公告如下:

一、存量积分到期提醒

(一)2021年度产生但尚未兑换的常规积分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

(二)2022年度产生但尚未兑换的常规积分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三)2023年度产生但尚未兑换的常规积分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提醒您及时进行积分兑换,到期后未兑换的积分将统一清零,到期积分不可恢复。

二、积分有效期规则

自2023年12月31日起,我行将对长安商城积分规则进行调整,个人常规积分有效期最长两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即“第一年”)累计的积分于第二年12月31日当日到期,到期后未兑换的积分将统一清零,到期积分不可恢复。(例: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生成的积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三、积分查询方式

您可通过长安银行微信公众号-金融家园-长安商城页面或通过“长安bank”APP-长安商城-我的积分页面,查看积分明细情况。也可致电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29-96669咨询。

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与厚爱!

特此公告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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