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对公客户定期一本通”是指在长安银行开立对公活期账户的客户通过转账存入的方式,开立多个子账户,存储多笔不同存款日期、不同存款金额、不同存期及利率的人民币定期存款。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单位客户分类管理资金的需求,该业务具有综合账户功能,可实现同一客户名下活期、定期、通知等不同性质、不同期限人民币存款的统一管理,兼顾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该产品既有利于提高单位客户的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为单位客户提供资金分类管理服务,有效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3、计息规则
本业务中涉及计息分别按照活期、定期、通知存款计息规则执行。
4、办理条件
(1)开立对公客户定期一本通业务的对公客户需在长安银行开立单位活期结算账户。
(2)客户可同时在柜台、网银开立不同的定期一本通账户,一个企业客户只可通过网银开立一个定期一本通账户。
(3)客户需符合规定的起存金额:单位定期起存金额为1万元,单位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