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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上银行申办流程

企业网上银行申办流程

一、企业客户开通企业网上银行服务时,需由企业法人或经办人员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到账户开户网点办理。

(一) 企业法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

1. 法人有效身份证件;

2. 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结构代码证原件或副本;

3. 企业账户银行预留印鉴章;

4. 企业网银操作员、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 不是企业法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

1. 法人有效身份证件;

2. 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结构代码证原件或副本;

3. 企业账户银行预留印鉴章;

4. 企业网银操作员、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5. 企业两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若经办人与操作员同则只需提供一套身份证件资料)。

二、 企业客户办理企业网上银行签约业务时,需填写《长安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申请表》,并加盖企业账户在我行预留印鉴章(会计部门相关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116号),企业客户在填写网上银行业务申请表时,柜台网银经办人员需提醒客户根据企业注册资金大小,结合企业正常经营需求,合理设置结算账户网上银行单笔转账限额和日累计转账限额。

三、根据《长安银行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办法(暂行)》相关文件要求,企业客户在我行专门开立的贷款受托支付专用账户,原则上不得在企业网上银行系统中加挂。企业客户如有资金查询要求的,可向经办行贷款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客户持管理部门批复意见书,另行填写《长安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申请表》,加挂贷款受托支付专用账户,仅开通该账户的网上银行查询业务,并指定专人操作该账户。网银经办人员和业务主管需仔细确认赋予该类账户的权限和企业操作员使用该账户的权限,并将管理部门批复意见书与申请表一并专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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