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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示

关于调整信用卡最低还款额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6 10:43:49 作者: 点击次数:

尊敬的长安银行信用卡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长安银行信用卡的支持和信赖。为进一步提升信用卡服务水平,我行拟对所有信用卡产品账单内消费本金部分的最低还款额标准予以调整,该调整将于2024年4月23日起正式施行。具体调整如下:

2024年4月23日及之后的账单中,当期账单的当月新增消费的最低还款额(不包含预借现金交易、分期交易、年费、手续费、利息、违约金以及我行规定的其他交易及费用)比例统一由10%调整为5%,账单内其他应还款项金额比例不变。感谢您对长安银行信用卡的理解与支持!

其他业务规则依照《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及《长安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执行。感谢您对长安银行信用卡的使用,请您关注信用卡对账单,合理安排还款计划,如您需进行业务咨询,敬请致电长安银行信用卡24小时客服热线40005-96669。

特此公告

长安银行

2024年3月26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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