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个人商用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商业用房的贷款。
贷款条件
申请个人商用房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含)-60周岁(含)之间,且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小于或等于70;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固定的住址、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或能够提供稳定收入来源的共同还款人,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5.已合法有效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支付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要求的首付款;
7.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8.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申请
为帮助您顺利办理贷款,长安银行提醒您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贷款申请书;
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
3.已支付所购商业用房购房首付款的证明;
4.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
5.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授权贷款人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并记录查询结果的相关文件;
7.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含),且不超过所购商业用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贷款额度
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商业用房全部价款(个人二手商业用房执行评估价格与交易价格孰低原则)的50%。若相关监管规定对个人商业用房贷款限额有所变化,则从其规定。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担保
个人商用房贷款可以采用抵押、质押、保证的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可以单一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办理渠道
请您接洽长安银行相关网点。
温馨提示
1.以上内容仅作参考,详情请垂询当地长安银行或拨打(029)96669。
2.因政策调整或客户资信状况差异,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成数,以我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