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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30亿元小微企业金融债成功发行

发布时间:2020-05-11 18:54:04 作者: 点击次数:

429日,长安银行30亿元小微企业金融债券顺利完成发行,期限3年,票面利率2.95%。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加大对我省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为助力省内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满足小型微型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长安银行经股东大会批准在全国银行间金融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小微企业金融债券。为保证债券的成功发行,长安银行专门聘请专业证券公司作为主承销商,负责协助金融债的申请和发行工作。同时,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长安银行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级。作为发行金融债券的地方法人机构,本次金融债的发行工作获得了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和陕西银保监局的大力支持,在符合金融债发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慎性监管要求、且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和增速达标的前提下,监管部门在资料审查、审批效率和操作指导等方面提供了极大支持,确保了本次金融债的顺利发行。在主承销商、承销团成员、各中介机构的通力配合与共同努力下,发行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2011年以来,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新政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长安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并于2014年、2015年分两次成功发行了合计30亿元的小微金融债券。本次金融债是长安银行第二次发行此类债券,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和参与,除了股份制银行、城商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外,投资者范围还扩展至重点农商行,结构进一步多元化。本次投标总金额达68.9亿元,认购倍数达到2.3倍,且债券发行利率创AA+小微金融债利率新低。

作为地方法人机构,长安银行十年来深耕小微金融,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加大产品创新,切实提升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小微金融覆盖面列全省各类银行机构前列。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长安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489.26亿元,小微企业客户数超过1.5万户。面对当前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冲击,长安银行将充分发挥地方银行职能,以此次成功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为契机,加大对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同时,按照银保监会增量、扩面、提质、降本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快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不断扩大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和覆盖面,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和无还本续贷比重,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使小微金融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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