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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贷款

集体经济组织贷款是指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性信贷产品。

  • 特点

    审批速度快,担保方式灵活。

  • 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合法成立且正常经营2年以上,从事特殊产业的,需要取得行业准入许可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经验不低于2年;

    (三)信用状况良好,无恶意违约记录;

    (四)符合长安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贷款额度

    最高不超过500万。

  • 担保方式

    抵押、质押、保证担保。

  •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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