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营贷是指向小微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经营实体合法经营活动的贷款产品。担保方式主要为抵押、专业担保公司保证。
资料简单、办理快速、期限灵活。
(一)借款人须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合伙企业合伙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年龄在20-60周岁之间;
(三)经营实体合法成立,正常经营1年以上;
(四)借款人及经营实体信用状况良好,无恶意违约记录;
(五)有符合条件的担保,抵押担保的抵押人须依法对抵押物享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担保公司保证的担保公司须与长安银行已建立合作关系;
(六)符合长安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抵押、质押、保证担保。
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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