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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长安银行作为代理人,接受金融同业机构的委托,为金融同业机构指定并经我行认可的客户(申请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 客户类型

    金融同业机构。

  • 产品额度

    合作协议约定。

  • 票据期限

    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 担保方式

    抵押、质押、保证。

  • 手续费率

    代理手续费率原则上不低于汇票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最高不超过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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