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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是长安银行与存款单位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单位定期存款按照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单位定期存款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 功能和特色

    约定存期,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并可以提前支取;相对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的利率更高,能够为存款人带来更多利息收入。

  • 办理流程

    1.单位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证明或有关文件;

    2.提交盖有存款人签章的印鉴卡片,印鉴应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等,并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

  •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长安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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