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定期存款是长安银行与存款单位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单位定期存款按照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单位定期存款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约定存期,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并可以提前支取;相对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的利率更高,能够为存款人带来更多利息收入。
1.单位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证明或有关文件;
2.提交盖有存款人签章的印鉴卡片,印鉴应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等,并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长安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客服电话:(029)96669
信用卡客服电话: 40005-96669
邮政编码: 710075
地址: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13号朗臣大厦
投资者关系
营业执照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
安全说明
网站声明
隐私保密条款
客户投诉电话:(029)96669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友情链接
手机银行
微信银行
长乐贷
长安银行版权所有Copyright©2009 All Rights Reserved.陕ICP备11007555号 本网站已在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备案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2554号 本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