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现将本行与关联方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从事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6月5日,本行出具授信批复,同意核定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信用等级A级,授信额度38亿元,其中:资金拆放额度36亿元、债券投资额度1亿元、债券回购额度1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批复下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交易对手情况
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1日,注册地址及实际经营地为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与文景路交汇西北国金中心D座12F1-7单元,注册资本105,000万元,实收资本105,000万元。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并联合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北京意德辰翔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其法定代表人为关建平,实际控制人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行持有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51%股权,故纳入本行关联方管理。
三、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和关联交易公允性监管要求,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计算授信余额时,可以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本行对该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为21亿元,占本行2025年一季度资本净额比例为5.39%。
五、相关会议决议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业务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关联交易及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长安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