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托收押汇是指长安银行根据客户(出口商)的要求,在办理出口跟单托收业务时,按出口托收项下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向其发放贷款,出口托收项下的收汇款项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融资行为。
用于满足出口商托收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分为D/P托收押汇、D/A托收押汇。
1.出口托收单据有全套正本运输单据;
2.可以提交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经办行查验后应留存复印件);
3.代收行与长安银行有代理行关系,所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局势稳定;
4.客户在长安银行已核定出口托收贷款所需的贸易融资额度;
5.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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