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2日,银行间交易商市场协会正式授予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商资格。该项资格的取得,是我行在标准化投行业务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标志着我行成为陕西乃至西北地区首家获此资格的地方性银行机构,我行能够在陕西省内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投行业务牌照含金量进一步提升。
本轮评价开展之前,全市场仅有十余家地方性银行持有B类主承销商资质,西北地区市场尚属空白。交易商协会于2018年11月启动了承销类会员(地方性银行)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业务的市场评价工作,评价范围涵盖了公司治理、监管指标、制度建设、内部风控、市场表现等多个维度,评价过程充分征求了各类市场参与方的评价意见。评价结果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充分体现了监管机构和银行间市场各参与方对我行标准化投行业务开展成果的高度认可与充分肯定。
该项资质的获批,不仅实现了陕西乃至西北区域地方性银行在债务直接融资领域的牌照破冰,也进一步拓宽了我行在投行业务领域的发展空间,对我行丰富投行业务品种、拓宽银企合作模式、推动直融业务转型升级意义重大。下一步,我行将充分发挥地方法人机构优势,不断拓展债务融资工具在陕西地区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更加定向精准的对接省内各类企业主体融资需求,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长安银行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