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长安银行首笔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成功发放,这是我行创新小企业信贷产品的一次重要尝试,为我行服务中小企业开辟了新途径,为长安银行小企业业务产品拓展和品牌宣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是长安银行为小企业量身打造的新型贷款业务品种,主要针对物流园区内的商品贸易流通企业,以其在本行认定的仓储企业储备的商品作为抵押物,以仓储企业出具的库存仓单作为质押,为仓储物流企业提供贷款融资。
经过深入仓储企业实地调研,学习借鉴同业经验,长安银行于 2010年12月推出了小企业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实施细则,并确定先在西安、宝鸡两地试点;2011年1月,准入了宝鸡地区的陕西天润金属物流有限公司为长安银行首家仓单质押业务合作企业;2011年3月向宝鸡市鑫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非标准仓单质押方式授信900万元,首笔发放贷款500万元。
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顺利推进,体现了长安银行从小企业实际出发,真心服务小企业的经营理念。今后,长安银行将不断创新求变、丰富小企业产品,打造小企业信贷品牌,努力实现支持小企业和银行自身发展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