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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被评为陕西省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发布时间:2012-11-08 11:33:35 点击数: 来源:

长安银行等34户纳税人获得陕西省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

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宗宽代表34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授牌仪式上致辞

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宗宽接受陕西广播电视台采访

 

    10月23日上午,陕西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授牌仪式在曲江宾馆举行。省财政厅厅长张社年、省金融办副主任李忠民、省地税局局长姚炬,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局长张信立等领导,向长安银行、建行陕西分行等34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授牌。我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宗宽出席授牌仪式,代表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发言并接受陕西广播电视台采访。

 

    孙宗宽董事长在发言中表示,纳税既是企业和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也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渠道。长安银行开业以来,在我行高管层的重视和推动下,积极履行纳税光荣义务和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开展各项涉税业务。在依法诚信纳税方面,长安银行坚持内部严密的管理和风险防控,借助省地税直属分局推行的“网上办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和“网络在线发票”等多项方便纳税人的工具和手段,实现了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三年来,长安银行累计缴纳各项税金8.4亿元,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2.5亿元,企业所得税5.6亿元,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等地方性税金0.3亿元,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是国家税务部门授予纳税企业的最高荣誉,由国税、地税两家机构通过纳税记录、社会公示及征信调查等方面因素共同评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除专项检查和金税协查外,享有两年之内免于日常税务检查、享受办税绿色通道、放宽发票领购量和在税务登记换证时免于实地检查等优惠待遇。A级纳税人称号已经成为企业的形象名片和无形资产。

 

    我行被评为陕西省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是国家税务机关对我行开业以来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纳税,支持民生经济发展的肯定与褒奖。我行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坚持恪守诚信、依法纳税精神,进一步加快自身发展步伐,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以诚信纳税回报社会,并利用银行的功能培育更多的税源,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建设诚信纳税体系,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纳税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A级纳税人评定工作自2004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今年全省从35万户纳税企业中评定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1127户,其中省直企业共评出34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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