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各金融机构做好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的积极性,经综合考评,决定授予长安银行等16家单位为陕西省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先进单位,长安银行杨东宁等16名同志为陕西省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先进个人。
为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组织开展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在陕西省各级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动员部署、培训准备、具体实施、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全省存量基本存款账户机构的信用代码证发放任务基本完成。截至2012年10月末,全省累计发放代码证422300张,占存量基本存款账户机构的99.94%。
我行高度重视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工作,专门成立了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了全行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保质保量完成推广工作,我行各辖属机构按照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尽职尽责,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做好日常宣传和机构信用代码发放工作。截至2012年10月31,我行累计发放9045张机构信用代码证,其中新增机构发放代码证836张,发放率为100%,存量机构发放代码证8209张,占正常存量机构总数的115%,占全部存量机构的99.8%。
我行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机构信用代码应用水平,为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