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4月15日上午,长安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总行十楼第七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周新生监事长主持,10名监事出席会议,李骏监事委托周新生监事长行使表决权。总行行长毛亚社、董事会秘书苏宏卫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同志分别列席会议有关议案的审议。陕西银监局派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安银行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总结》、《长安银行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计划》、《长安银行监事会关于对本行2012年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对我行2012年风险防控工作的后评价监督报告》和《长安银行监事会对经营层及其高管人员2012年度尽职情况的监督意见》等五项议案。
会议依据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201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方案,开展了对董事、监事年度履职评价有关评分环节的工作。会议还听取了《长安银行2012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长安银行2012年度特定资产清收情况报告》、《长安银行201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长安银行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规划起草说明》,并讨论了《长安银行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