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9)96669| 机构网点| 人才招聘 关怀版 无障碍浏览

我行荣获2012年度省直经文保单位保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3-06-14 15:32:44 点击数: 来源: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近日省公安厅政治部印发了《关于表彰2012年度省直经文保单位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陕公政〔2013〕60号),其中长安银行安防检查监督部等23个单位荣获“2012年度省直经文保单位保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决定》指出,2012年省直经文保单位保卫组织认真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严格落实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机制,全面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置不安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有力维护了单位内部稳定和安全。

 

    去年以来,我行进一步加强安防检查监督工作,提高安防建设水平。一是加强安防管理,监督落实分支机构安防目标管理责任,将安防工作责任具体到个人,具体到环节,并及时开展对各分行案件防控与风险排查工作的考评;二是制定案件防控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对各分行、各支行的考评;三是加快全行系统营业机构硬件设施的安全改造和达标工作,加大对对营业网点、金库、自助银行设施建设费用的投入,逐步实现对全行营业机构的非现场视频实时监控;四是按照总行确定的重点工作及各分行存在的主要操作风险,确定安防检查项目,认真开展各项安防检查工作;五是加大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后续跟踪检查,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上述荣誉的获得,是省级主管部门对我行2012年安防工作的肯定与表扬。全行上下要再接再厉,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坚持以“强服务、拓市场”为指导思想,扎实做好安防工作精细化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层次、七道防线”和安防工作“六抓”要求,下大气力做好工作,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为维护单位内部稳定和治安安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新动态

长安银行版权所有Copyright©2009 All Rights Reserved.陕ICP备11007555号    本网站已在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备案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2554号    本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