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07 16:39:04 点击数: 来源:
2014年2月18日,在人民银行延安中心支行2014年工作会议上,长安银行延安分行被授予“延安市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本次综合评价由人行延安市中心支行组织实施,对全市1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家证券业金融机构和7家保险业共20家金融机构进行了综合评价,最终获得A级评价结果的金融机构有5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3家,长安银行延安分行综合评价结果位居第二。
2013年,长安银行延安分行紧密围绕总行工作部署,坚持“强服务、拓市场”的工作指导思想,积极助力中小企业成长发展,竭力满足居民金融需求,积极改进金融服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稳健经营,开拓创新,为延安市金融平稳健康运行和经济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截至2013年末,全行全口径存款余额17.6亿元,新增存款5亿元。实现净利润5622万元,人均创利117万元,人均净利润在全市金融机构位列第一。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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