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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201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获监管机构通报表彰

发布时间:2014-06-09 20:23:50 点击数: 来源:

近日,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201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报》(西银发〔2014〕85号),对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30家金融机构予以通报表彰,我行被通报表彰为“优秀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普及金融知识,畅通金融消费者维护渠道,2014年“3·15”期间,我行认真组织开展了以“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全行上下高度重视、提前部署、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为使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期间我行辖属机构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消费安全知识。一是通过各网点LED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出活动主题及宣传口号;二是内外结合扩大宣传范围。一方面在网点内部设置大堂经理金融消费知识宣讲台,一方面深入小区及公园设置户外宣传点,向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金融消费者咨询,帮助金融消费者掌握金融知识;三是配备精美小礼品分发客户,激发了民众的参与热情。

此次宣传内容涵盖了安全用卡、反假币、防范电信诈骗、抵制非法集资等多方面内容。通过宣传讲解,使市民对金融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提升了金融消费者安全意识,也为我行积极探索多样化的金融消费者教育模式、提升金融服务品质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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