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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分红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28 10:23:42 点击数: 来源:

各位股东: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政府、监管机构和广大客户的大力支持下,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资产规模、运行质量和盈利能力持续提升,主要业务快速增长,新增存贷款额度持续列省内中小银行机构前列。截至2014年6月末,全行资产总额1142亿元、存款总额746亿元、贷款余额481亿元,分别是合并重组前的7.3倍、5.5倍和7.3倍。累计实现利税56.7亿元,其中缴纳各种税金20.1亿元。衡量商业银行审慎经营的各项监管指标优良。

长安银行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于2014年8月28日向全体股东派发2013年度股金红利。本次分红完成后,长安银行累计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10.38亿元。为了做好分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2013年度股金分红以本公司2013年末股本总额3,180,000,000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每10股送0.8股(每股1元)股票股利、派0.20元现金股利,合计派发股利总额318,000,000.00元(含税)。其中,自然人股东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按20%的适用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所得税按国家税法规定由其自行缴纳。

股金分红计算方法:计算现金股利时小数位保留两位;计算股票股利时,涉及小数位不足1股按照四舍五入法处理,即小于0.5股时,小数金额转入现金分红中,大于等于0.5股时,以现金红利补足1股增加股份。

二、分红时间

2014年8月28日,本公司系统批量向全体股东派发2013年度股金红利。其中,现金股利计入股东指定的分红账户,股票股利记入股东股权证账户。

三、领取现金股利、办理红股登证

自2014年8月29日起(节、假日除外),已换发本公司股权证的自然人股东可到本公司任何一个营业网点领取现金红利和办理红股登证业务。法人股东现金红利可到开户行领取、红股登证业务可到本公司任何一个营业网点办理。

四、办理分红手续应提供的资料

(一)已换发本公司股权证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权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已换发本公司股权证的法人股东,须持股权证、单位证明文件(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延期办理事项

(一)延期办理地点、联系方式。按照属地就近原则,在本公司总行营业部、宝鸡分行营业部、咸阳分行西兰路支行、渭南分行营业部、汉中分行营业部、榆林分行营业部办理。

1、西安地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先生、刘先生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3号

联系电话:029-88609867 15829365009 18629595651

联系传真:029-88609867

2宝鸡地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女士、李女士

联系地址:宝鸡市公园路88号长安银行宝鸡分行

联系电话:0917-3155611 13369192101 13891782220

联系传真:0917-3206224

3咸阳地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刘先生

联系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1号长安银行西兰路支行

联系电话:029-33575966 13310908228 13038550089

联系传真:029-33218611

4渭南地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田先生

联系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长安银行渭南分行

联系电话:0913-2331057 15336131832 13991332908

联系传真:0913-2330312

5汉中地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刘先生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长安银行汉中分行

联系电话:0916-2531988 13209269212 18992606021

联系传真:0916-2531988

6榆林地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女士、康女士

联系地址:榆林市西沙常乐南路10号长安银行榆林分行

联系电话:0912-8192315 13098266683 15596052000

联系传真:0912-8192315

(二)延期办理分红事项。

1、从2014年8月29日起,已换发本公司股权证的股东因分红账户异常、股东信息变更、股权证遗失等特殊原因,致使2013年度分红尚未到账,股东按照就近属地原则,在上述延期办理地点柜台办理2013年度有关分红事宜。

2、对未换持本公司股权证的自然人股东(持有原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股权证的股东)办理分红事项的,须持原入股凭证原件、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到上述延期办理地点办理换发新证和分红事宜。

3、对未换持本公司股权证的法人股东(持有原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股权证的股东)办理分红事项的,须持原入股凭证原件、单位证明文件(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到上述延期办理地点办理换发新证和分红事宜。

六、本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3号朗臣大厦1503室

联系人:闫女士、薛先生

联系电话:029-88609506 88609867

联系传真:029-88609507 88609867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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