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长安银行选聘资产评估机构项目
二、招标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6年评估公司入围选聘,为长安银行拟购或租赁房地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
四、投标单位报名条件:
1)投标人在西安市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注册执业人员,能够随时响应招标人工作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并经营评估业务5年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至少8人,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3年以上;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5)具有商业银行3年以上合作经历。
五、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业案例业绩、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淼 电话:029-88609895
地点:西安市高新四路13号朗臣大厦601室长安银行计划财务部
报名时间:2015年09月08日—2015年09月14日
09:00—12:00 14:00—17:00
注:本公告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关于其它网站上的一切公告信息均为无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