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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17 14:33:20 点击数: 来源:计划财务部

一、招 标 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长安银行选聘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三、招标内容选聘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西安市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能够随时响应招标人工作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3)具有银行合作经历,近两年代理过银行业项目不少于10个;

4)投标人须在“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备案,且无不良录;

5)财务状况良好;

6)企业有自己的专家库,且专家必须持有陕西省或西安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专家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预审形式:资格预审。

六、知:介绍信、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近两年做过的银行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组成人员证书、专家证书。以上所需资料除注明外必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

人:宁工029-88609895

报名时间:2016年 3月18日—2016年 3月24日

09:00—12:00 14:00—17:00

报名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3号朗臣大厦6楼601办公室

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其它网站上的一切公告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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