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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获准筹建

发布时间:2016-06-24 11:45:24 点击数: 来源:战略规划部

617日,中国银监会印发了《关于筹建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6176号),这标志着由长安银行发起并控股设立的“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银消费金融公司)正式获准筹建(筹建期不超过6个月)。该公司开业后将为全国第16家消费金融公司,同时也将填补西北地区消费金融公司的空白。

长银消费金融公司由长安银行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汇通信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意德辰翔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金3.6亿元,其中长安银行持股比例51%,注册地在西安市,业务覆盖全国。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等。

消费金融公司能够为商业银行无法惠及的个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满足不同群体消费者不同层次的消费金融需求,对于促进消费、改善消费者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是我行贯彻落实中央促进消费升级、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的实际行动,也是我行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综合化经营、打造长银系金融企业集团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自身发展转型、实现追赶超越具有重要意义。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能够进一步刺激消费,有效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填补区域金融服务的空白。通过信用贷款的发放和持续的宣传引导,能够培养广大群众的社会信用观念,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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