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于2016年8月9日向全体股东派发2015年度股金红利。为了做好分红工作,现就分红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本年度分红以2015年12月31日股本4,638,870,883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371,109,670.64元(含税)。其中,自然人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20%的适用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现金红利所得税按国家税法规定由其自行缴纳。
二、分红时间
2016年8月9日,本公司系统批量派发2015年度现金红利到本公司股东指定的分红账户。
三、领取时间、地点
自2016年8月10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已换发本公司股权证的自然人股东可到长安银行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现金红利;法人股东到开户行领取现金红利。
四、领取股利提供的资料
(一)本公司法人股东,须持股权证、单位证明文件(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公司自然人股东,须持股权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延期办理事项
(一)延期办理地点、联系方式。按照属地原则,在长安银行营业部、宝鸡分行营业部、咸阳西兰路支行、渭南分行营业部、汉中分行营业部、榆林分行营业部办理。
1.长安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先生、李先生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四路13号朗臣大厦1503室
联系电话:029-88609867、88609946
15829365009、18682961351
传真号码:029-88609867
2.宝鸡分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地址:宝鸡市公园路88号
联系电话:0917-3155611、18191793989
传真号码:0917-3206224
3.咸阳分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1号
联系电话:029-33575966、13310908228
传真号码:029-33218611
4.渭南分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联系电话:0913-2331057、13892332545
传真号码:0913-2330312
5.汉中分行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
联系电话:0916-2531988、18710660293
传真号码:0916-2531988
6.榆林分行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女士
联系地址:榆林市西沙常乐南路10号
联系电话:0912-8187287、15596052000
传真号码:0912-8187287
(二)延期办理分红事项。
1.2016年8月10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已换发长安银行股权证的股东因分红账户异常、股东信息变更、股权证遗失等特殊原因,致使2015年度分红尚未到账的,股东按照属地原则,在上述延期办理地点柜台办理2015年度有关分红事宜。
2.对未换持长安银行股权证的自然人股东(持有原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股权证的股东),须持原入股凭证原件、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到上述延期办理地点办理新证换发手续,由各分行股权登记与规范工作组统一提交总行董事会办公室审核资料,办理换发新证及分红事宜。
3.对未换持长安银行股权证的法人股东(持有原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股权证的股东),须持原入股凭证原件、单位证明文件(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到上述延期办理地点办理新证换发手续,由各分行股权登记与规范工作组统一提交总行董事会办公室审核资料,办理换发新证及分红事宜。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衷心感谢各位股东的支持配合!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