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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鑫宝”业务快速赎回限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2 14:33:10 点击数: 来源:个人金融业务部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10号)中“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单个自然日的‘T+0赎回提现业务’提现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要求,我行将于2018年6月28日起,调整“安鑫宝”业务单个客户当日快速赎回限额为1万元(原为20万元),普通赎回功能不受影响,请您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提前进行妥善安排。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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