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自2025年5月1日起,我行将调整部分业务的积分规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停用星级客户积分规则
自2025年5月1日起,我行将停用原《个人客户常规积分规则》中“星级客户积分”规则,该规则已累计的积分可在有效期内(个人常规积分有效期最长两年)在长安商城兑换使用,逾期未使用的积分将自动清零。
二、停用信用卡交易积分规则
自2025年5月1日起,我行将停用原《个人客户常规积分规则》中“信用卡交易积分规则”,该规则已累计的积分可在有效期内(个人常规积分有效期最长两年)在长安商城兑换使用,逾期未使用的积分将自动清零。
调整后的新版《个人客户常规积分规则》自2025年5月1日起启用,具体细则详见附件,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及微信银行查阅。如有疑问,可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电话029-96669进行咨询。我行始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您提供更丰富、优质的积分回馈体验,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厚爱与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个人客户常规积分规则
长安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