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30 09:27:42 点击数: 来源:
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3号)第(三十)条相关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至少在本机构官方渠道统一公开委托催收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现将委托催收律师事务所清单公示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联系方式
1
陕西标典律师事务所
(029)88839122、(029)87320088
公示名单如有变动,请以我行最新公告为准。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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