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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存量个人账户身份核实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5-31 10:39:04 点击数: 来源: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维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4号)要求,我行正在对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实范围

    (一)2007年6月30日(含)以前开立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二)2007年6月30日以后开立,且开户证明文件为非居民身份证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包括目前尚未销户的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个人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账户、个人人民币通知存款账户等各类人民币银行账户。

    二、核实内容

    存款人重新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上记载的身份信息,主要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

    三、特别提示

    如果您有账户属于以上核实范围的,或者您留存在我行的身份证件已经到期的,请您尽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就近前往我行任意营业网点进行身份确认,必要时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辅助证件。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要求,我行将最迟至2013年11月1日中止为无法核实身份信息的客户提供服务。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感谢您对我行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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