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贷款卡业务申办资料委托商业银行初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西银管发〔2013〕66号)精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决定在西安地区开展贷款卡业务申办资料委托商业银行初审试点工作,客户在贷款卡申办或者贷款卡年审时,首先将申办资料提交其基本开户行或贷款主办行,由商业银行按照人民银行贷款卡办理要求对申办资料进行逐一核实后,再将初审合格的贷款卡申办资料提交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征信柜台进行办理。根据文件要求,我行自2013年8月26日起开始办理贷款卡业务申办资料的初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凡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办理信贷业务,且注册地在西安地区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由我行指定网点办理贷款卡申办或年审的初审工作。
二、具体办理流程及申办资料:详见附件1。
三、本行业务受理网点:
长安银行营业部(西安市高新四路13号朗臣大厦1层)。
联系人:甄 旭 屈 超
电 话:029-88609751 029-88609715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